聲量所依您的身分適用不同條款:共通條款人人適用,另依身分加掛創作者或企業條款
法遵文件 · 草稿 v4 · 最後更新 2026-10-24

企業條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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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稿 v4.2026-10-24.尚未經律師複核,不得直接上線使用
v4 配合 spec v5.2:報價改為逐人列出創作者報價,另列平台服務費(依訂閱方案 15%/12%/8%);創作者可就邀請改價一次,需經您確認;訂閱費由 Creem 收取;專案費用只收匯款。
v3 配合 spec v5.1:先寄邀約、人選接受後才付款;替代人選時重新計價;依任務類型的節點審核;加購素材授權與廣告主授權。

本條款與共通條款、隱私政策併同適用。
本條款與共通條款牴觸時,以本條款為準。


1. 我們之間的法律關係(本條款的核心)

本平台是承攬人,對您承諾完成約定的工作(民法第 490 條)。

法律性質承攬(民法第 490 條)
我們做什麼提供行銷策略建議與人選組合、創作者目錄與數據、報價、以自己名義委託創作者、管理執行、驗證交付、產出結案報告
契約當事人您與本平台成立契約;本平台另行與創作者成立契約(次承攬)
我們的責任完成義務、瑕疵擔保、履行輔助人責任(見第 5 條)
您付什麼訂閱費 + 專案費用(創作者報價+平台服務費,另加 5% 營業稅)

🔴 您與創作者之間不直接成立契約關係。 這表示:

  • 創作者的報酬由我們支付,不是您
  • 創作者未依約履行,是我們對您的違約,我們負責處理,不會要您自行向創作者求償(見第 5.3 條)
  • 您無須辦理創作者的稅務扣繳——那是我們的義務

1.1 兩種下單方式

法律性質相同,都是我們對您的承攬。差別只在誰決定用哪些創作者:

自行選擇創作者(主要)委託顧問規劃(例外)
運作方式您輸入品牌、產品、預算與需求,系統提出行銷策略與建議人選組合;您可採用建議組合,或自訂企劃類型後自行挑選人選您提出需求單,由本平台顧問規劃方案並報價
適用多數情形大額或需策略規劃之專案;限特定訂閱方案
報價時間即時3 個工作日內

系統提出的策略、人選組合與預估成效,僅供參考,不構成承諾(見第 3.5 條)。

1.2 訂閱

創作者目錄與其平台數據須訂閱後方可存取。訂閱方案的內容、額度與費用依方案頁面所載,並適用第 10 條。


2. 註冊與資格

您應提供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、營業所地址、聯絡人等資料,並上傳營業登記證明文件。無統一編號者,得申請人工審核。

您保證您有權代表該法人簽署本條款。


3. 費用與付款

3.1 訂閱費

創作者目錄之存取權須訂閱。訂閱費依方案頁面所載,適用第 10 條。

訂閱費透過 Creem.io 收取。 Creem 以銷售方(Merchant of Record)身分處理訂閱付款、續訂與取消,並開立該筆交易的憑證;本平台不就訂閱費另行開立統一發票。訂閱的付款方式管理與取消,請透過帳務頁的「管理訂閱」連結進入 Creem 的客戶頁面。

⚠️ 待律師確認:訂閱費由 Creem 以 MoR 身分收取時,訂閱契約的相對人與消費爭議處理方式之寫法。

3.2 報價

自行選擇創作者:您選定人選與企劃類型後,系統即於選單頁面顯示報價。此時僅為試算,不需付款。 報價依下列方式組成:

項目計算方式
創作者報價逐人列出。依各創作者自行設定之價目表,乘以企劃數量(含加購授權)
平台服務費創作者報價合計 × 您的方案費率,以單一彙總列呈現
小計創作者報價合計+平台服務費
營業稅小計 × 5%
專案總價小計+營業稅

平台服務費率(依您寄出邀約當時的訂閱方案;另行議約者依約定):

標準版 Starter專業品牌版 Growth企業旗艦版 Enterprise
15%12%8%

委託顧問規劃:依提案所載專案總價計,組成方式同上。提案會明列組合內容、預估成效與有效期限。

價格於寄出邀約時鎖定:邀約寄出後,創作者修改價目表、或您變更訂閱方案,都不影響已寄出邀約的價格;唯一的例外是創作者依第 4.7a 條改價,並經您確認。

🔴 專案總價全額是本平台就整個專案向您收取的服務價格——創作者報價是本平台委託創作者的成本,平台服務費是本平台的收入,兩者合計構成本平台的售價,並非本平台代創作者收取款項。本平台提供的策略建議、人選安排、執行管理、交付驗證與結案報告均包含在內;本平台就全額開立統一發票(第 3.7 條)。

3.3 🔴 先邀約、後付款

  1. 您確認選單與時程後,我們向所選人選寄出邀約。寄出邀約不需付款。
  2. 人選有權接受或婉拒(見第 4.7 條)。您可在邀請追蹤頁面查看每位人選的回覆狀態。
  3. 您只需就已接受的人選付款。 其餘人選於日後接受時,再追加付款。一張訂單可分批付款,付款頁逐人列出該批人選的創作者報價,並列出平台服務費、營業稅與應付總額。
  4. 人選接受後,請於 5 日內付款;逾期未付款者,該人選的名額取消,您不負違約責任。
  5. 付款到帳後,任務才開始:系統通知人選開工,並開通您與人選的站內傳訊。您也可以選擇付款後先建立任務草稿,自行決定開始時點。

專案費用以銀行匯款支付。 付款頁會產生付款通知單,載明訂單編號、應付含稅金額、匯款帳號與付款期限。

  • 匯款時請於備註填寫訂單編號;匯款手續費由您負擔,入帳金額短少者視為未足額付款
  • 我們於確認入帳後 1 個工作日內標記為已付款,任務隨即開始
  • 專案費用不接受信用卡

3.4 款項的性質

本平台不提供儲值服務,也不為任何人保管款項。 您支付的款項是購買本平台服務的價金,於付款時即為本平台之營業收入;我們以自己的資金支付創作者報酬。

您在本平台沒有「錢包餘額」,只有各訂單的付款與退款紀錄。依本條款應退還之款項,一律退回原付款帳戶。

3.5 成效預估非承諾

策略建議、目錄、選單與提案中的觸及、互動、CPE 等預估數字,均為依歷史資料所作之估計,非契約承諾。介面上均已標示「預估值,非承諾」。

我們承諾的是交付的數量與規格,不是特定的成效數字。理由見第 5.2 條。

3.6 🔴 創作者之選擇由您決定

於「自行選擇創作者」下單方式中,不論您採用系統建議的人選組合或自行挑選,最終人選由貴公司決定。

我們提供各創作者之平台第一方數據(粉絲組成、互動率、受眾輪廓、真實度)供貴公司評估,但:

  • 我們不擔保特定創作者之內容成效
  • 我們不對貴公司之選擇結果負責
  • 我們承諾的是依約定規格完成交付(見第 5.1 條)

若貴公司希望由本平台的行銷顧問代為規劃人選組合,請改用「委託顧問規劃」方式,該方式下我們就人選配置提供專業意見——但成效仍非承諾。

口碑組與海巡回文的素人人選由本平台配對,我們就配對結果負第 5 條之責任。

3.7 發票

我們依中華民國稅法開立全額統一發票,並就全額計繳營業稅。專案費用之電子發票於我們確認入帳後 24 小時內開立並寄送至您的帳務信箱。訂閱費的憑證由 Creem 開立(見第 3.1 條)。


4. 任務執行與驗收

4.1 交付標準

每個任務的交付標準於選單、提案內容或任務說明中明定,包含:

  • 企劃類型、平台與數量
  • 必含元素(hashtag、標註、追蹤連結、合作揭露等)與禁止事項
  • 初稿交件日與上線發布日
  • 貼文最短存續期間:一般為發布後 14 天;部落格文章 12 個月

您寄出邀約時所附的提案內容,即為人選接受的規格,也是驗收的核對清單。 邀約寄出後如需變更,須經人選同意。

4.2 時程規則

規則值
初稿交件最早為寄出邀約後 14 天
初稿到上線至少 3 天(供您審核)
總時程至少 21 天

4.3 依類型的節點流程

類型您需要做的完成條件
短影音/長影音提供產品資訊、審核腳本、初剪與定稿您按下「確認發布」
社群圖文提供產品資訊、修改確認您按下「確認發布」
部落格文章提供產品資訊、逐段修改您按下「確認發布」
口碑組調整系統產生的開文與回文草稿系統核對發文連結,且貼文存續 14 天
海巡回文確認是否處理、提供資訊、確認回文草稿系統核對發文連結

4.4 驗證機制

  • KOL 任務:系統透過各社群平台官方 API 驗證貼文歸屬、hashtag、標註、內容型態、影片長度與廣告揭露字樣
  • 素人任務:系統讀取人選貼回之公開連結,核對發布帳號、必含元素、廣告揭露字樣與存續狀態

我們不使用爬蟲或截圖作為驗證依據。

4.5 您的審核時限

節點時限逾期處理
各審核節點3 個工作日視為通過該節點
人選回報發布後的「確認發布」24 小時系統自動確認,任務完成

這是為維護創作者的合理期待所設,請注意。

4.6 退件

您得就不符合交付標準的交件退件,但應載明具體理由。修改意見以站內傳訊為準。無正當理由的退件,創作者得依申訴程序處理,最終由本平台仲裁。

4.7 🔴 人選婉拒與替代人選

創作者有權婉拒任何邀約,我們不會、也不得強制其接受。 這是我們與創作者間契約的基本前提。

人選於 48 小時內(海巡回文為 2 小時)未回覆者視為逾期。人選已讀邀約逾 24 小時未回覆時,您可發送 1 次提醒。

人選婉拒或逾期時,因您尚未就該名額付款,不涉及退款:

  1. 我們推薦 2–3 位替代人選(同粉絲級距、同內容領域、同平台),並說明推薦理由
  2. 貴公司得確認替代人選、自行補選其他人選,或取消該名額
  3. 🔴 換成替代人選時,依替代人選自己的報價重新計算(平台服務費隨之重算),可能上調或下調。本平台不吸收也不補貼差額,調整後的金額會在您確認前顯示
  4. 替代人選沿用原名額的時程,另行寄送邀約
  5. 貴公司未於 3 個工作日內回應者,視為取消該名額,專案總價隨之調降;其他已接受的人選不受影響
  6. 同級距同領域之候選人選用盡時,我們將通知貴公司,該名額取消
  7. 口碑組的素人婉拒時,本平台得自動遞補同看板的其他素人,不影響您的開文數與報價

4.7a 創作者改價

創作者收到邀約後,得改價一次(創作者的報酬由創作者自行決定)。此時:

  1. 系統通知您改價後的金額,以及重算後的平台服務費與專案總價
  2. 您得接受改價,或不接受而取消該名額;不接受時,您可依第 4.7 條另選人選
  3. 您未於 3 個工作日內回應者,視為取消該名額;其他人選不受影響
  4. 本平台不代您與創作者議價,也不在平台內提供殺價功能

4.8 已付款後未能交付之退款

人選於付款後未能完成任務,且我們未能安排其他創作者重新交付者,該部分款項於確認後 [30] 日內原路退回。

4.9 站內傳訊

付款、任務開始後,系統開通您與人選之間的站內傳訊,一個任務一串對話,平台留存紀錄作為爭議處理依據。

  • 您可以看到人選的社群帳號;人選的真實姓名、身分證字號與聯絡方式不會提供給您,任務相關溝通請透過站內傳訊
  • 您不得就本平台成立的任務,要求人選在平台以外收受款項

4.10 口碑組與海巡回文

  • 開文與回文草稿由系統依您提供的產品資訊產生,經您調整確認後才提供給素人
  • 每一篇都包含合作揭露,您不得要求刪除或淡化(見第 6.4 條)
  • 我們不會以「偽裝成一般使用者」作為策略或賣點
  • 海巡回文由您決定是否處理每一則留言;我們不會對您未確認的留言發出回文

✅ 口碑組與海巡回文經律師於 2026-10-24 同意開放;每篇開文與回文須含合作揭露,系統核對揭露字樣(第 4.10 條)。


5. 我們的責任

5.1 完成義務

我們承諾完成訂單或提案所載之工作。未完成約定數量者,就未完成部分無報酬請求權(民法第 490 條),並依第 4.8 條退款。

5.2 瑕疵擔保

我們擔保交付的工作無減少價值或不適於約定使用之瑕疵(民法第 492 條)。

補救順序:

  1. 重新交付:我們安排其他創作者重新產出,或要求原創作者修正
  2. 減少報酬:無法重新交付時,就該部分減少報酬
  3. 解除契約:瑕疵重大致契約目的無法達成時
  4. 損害賠償:依第 5.4 條之範圍

瑕疵通知期間:您應於發現瑕疵後 [14] 日內通知我們。

法定限制:依民法第 501-1 條,以特約免除或限制承攬人瑕疵擔保義務者,如承攬人故意不告知瑕疵,該特約無效。本平台不會、也不得以任何條款規避此規定。

我們不擔保的:特定的觸及數、互動數、轉換數或銷售成果。理由是這些數字取決於社群平台演算法、受眾反應與市場環境,非執行方所能控制。

5.3 履行輔助人責任

創作者是我們的履行輔助人。 依民法第 224 條,創作者就任務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,我們與自己的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。

具體而言,下列情形是我們對您的違約,我們負責處理,不會要您自行向創作者求償:

  • 任務開始後,創作者未交件
  • 交件內容不符合約定規格
  • 創作者於存續期間內刪除貼文、改為私人或修改內文
  • 創作者的內容因違反社群平台規範而被下架

5.4 責任範圍與上限

責任上限:我們就單一專案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,以您就該專案已支付之費用總額為限。

排除的損害:間接損害、衍生性損害、營業損失、預期利益損失、商譽損失、資料損失。

上述限制於下列情形不適用:

  • 🔴 我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
  • 🔴 依民法第 501-1 條,我們故意不告知瑕疵
  • 🔴 法律規定不得預先免除或限制之責任
  • 🔴 因我們違反第 8 條之保密義務

5.5 不可歸責事由

下列情形非可歸責於我們,但若導致您已付款的服務無法提供,我們仍依約退款:

  • 社群平台演算法變更、政策調整或 API 限制
  • 社群平台或論壇對創作者帳號、貼文的處置(非因我們或創作者的違規行為)
  • 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政府命令
  • 您提供的素材或資訊有誤、遲延或不完整

6. 您的保證與補償責任(重要)

6.1 您的保證

您保證您提供的下列資料真實、正確、合法:

  • 產品或服務的成分、規格、產地、效能
  • 功效宣稱與其依據
  • 認證、檢驗報告、獎項、專利
  • 商標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權利歸屬
  • 廣告素材(圖片、影片、文案)
  • 您在需求描述與草稿調整中提供的內容

6.2 特殊類別商品的額外義務

食品、化粧品、醫療器材、健康食品、醫美服務、藥品類案件,您另保證:

  • 已取得必要的許可證、字號或核備
  • 功效宣稱符合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等規範
  • 不要求創作者為法令禁止之宣稱

此類案件須經本平台額外審查,我們得要求您提供佐證文件,或拒絕承接。

6.3 補償責任(Indemnity)

因您提供之資料不實、違法,或因您的產品或服務本身之瑕疵,致本平台或創作者遭受下列損害者,由您負補償責任:

  • 主管機關(公平交易委員會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、消費者保護官等)之裁罰
  • 第三人之求償或訴訟
  • 為前述事項所支出之律師費、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
  • 商譽損害

這條的意義:依《公平交易法》第 21 條第 4 項,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製作引人錯誤之廣告,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。本平台以自己的名義委託創作者、撰擬文案草稿、審核素材、管理執行,在公平法上就是廣告代理業,沒有模糊空間,因此我們必然承擔這個連帶責任。我們願意承擔它,前提是您提供的資料是真的。

6.4 廣告揭露

我們要求所有創作者依《公平交易法》及公平交易委員會規範,於內容中充分揭露與您的合作關係。口碑組與海巡回文的每一篇開文與回文都包含揭露。

您不得要求創作者省略或淡化揭露,也不得要求以未受報酬的一般使用者名義發文。 此類要求我們將拒絕執行。


7. 創作者內容的使用(授權範圍)

7.1 基本授權

創作者為執行任務所產出的內容,其著作權屬於創作者。您在下列範圍內取得使用權:

維度範圍
地域全球
期間自貼文上線之日起 1 年
內容重製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、編輯
利用方法① 貴公司自有社群帳號轉發或引用
② 貴公司官方網站、電子報
專屬性非專屬

7.2 加購授權

選定 KOL 人選後,您可逐人加購:

加購項目適用平台內容
素材授權Facebook、Instagram、YouTube、部落格依選單所載範圍使用創作者交付的素材,例如剪輯改作、付費廣告投放
廣告主授權Facebook、Instagram以創作者的帳號身分投放品牌合作廣告
  • 加購的範圍與期間載明於選單與寄給人選的邀約中,人選接受即成立授權
  • 授權期間自創作者交付素材當日起算
  • 系統於到期前 14 天、7 天與到期當日通知您與創作者;續約由平台發出報價,創作者得拒絕
  • 🔴 授權到期後,您應停止使用該素材,包括停止相關廣告投放

7.3 🔴 超出範圍者須另行取得授權並付費

下列利用方式,除依第 7.2 條加購者外,不在授權範圍內:

  • 付費廣告投放(Meta 廣告、Google 廣告等)
  • 剪輯改作為新的廣告素材
  • 線下實體通路、印刷品、電視或戶外廣告
  • 授權予第三方

依著作權法第 37 條,授權範圍約定不明之部分,推定為未授權。未經授權而為上述利用,構成著作權侵害。

7.4 為什麼這樣設計

這是我們對創作者的承諾,也是我們招募到優質創作者的原因之一。內容被拿去投廣告是另一種價值,應該另外計價。

7.5 著作人格權

創作者已同意在授權範圍內不對您行使著作人格權,您得進行必要的編輯與轉載。但著作人格權依法不得讓與(著作權法第 21 條),您不得主張取得該權利。


8. 保密

雙方就因履行本契約所知悉之對方營業秘密、行銷策略、價格資訊、客戶名單負保密義務,於契約終止後 [3] 年內繼續有效。

我們就貴公司之產品規劃、上市時程、行銷預算負保密義務。您於需求描述中提供的內容,僅用於產生策略建議、文案草稿與執行該專案。


9. 資料與報告

9.1 結案報告

成效報告以各社群平台官方 API 取得的第一方資料為基礎,非爬蟲或截圖。發布後持續追蹤 14 天。

報告包含:互動型、成效型、轉換型三類指標,以及平台平均與產業平均兩條基準線。

9.2 資料的限制

部分指標受社群平台限制而無法提供,我們會在報告中明確標示原因,例如:

  • YouTube 從未提供分享數
  • Instagram 限時動態數據於 24 小時後消失(除非存為精選)
  • YouTube 訂閱數四捨五入至 3 位有效數字
  • 素人任務與論壇貼文只核對存續狀態,不提供帳號層級的數據

我們不會用估算值填補這些缺口並偽裝成實際數據。

9.3 創作者資料

您於創作者目錄中看到的資料,僅包含已在本平台完成 OAuth 授權的 KOL,且僅顯示創作者選擇公開的資訊。素人不列入目錄。


10. 訂閱服務

訂閱方案的內容、費用、計費週期依方案頁面所載。

  • 新註冊企業享有 7 天試用;試用期間可瀏覽目錄,不可發案
  • 升級即時生效,費用按比例計算
  • 降級於次一計費週期生效
  • 訂閱期間屆滿前得取消,取消後至期間屆滿仍可使用
  • 已使用之訂閱期間費用不予退還;未使用之完整計費週期,得依比例退還

11. 契約終止

11.1 您的終止權

您得隨時終止訂閱或停止使用本服務。已開始的任務仍應履行完畢,或依第 11.3 條處理。

11.2 我們的終止權

我們僅於共通條款第 6.1 條所列事由,或您違反第 6 條保證且經催告未改正時,得終止契約。

我們不會任意終止契約,亦不會預先免除終止時應負之賠償責任。

11.3 終止後的結算

  • 已寄出但尚未付款的邀約:取消,您無須付款
  • 已完成並經確認的任務:依約計入創作者報酬
  • 進行中的任務:由雙方協議繼續履行或終止;終止者按已完成比例結算
  • 已付款但未開始的任務:扣除必要成本後 30 日內原路退回

12. 爭議處理

依共通條款第 7 條。

交付爭議得先經雙方協商;協商不成者,依第 13 條處理。


13.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
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不排除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9 之適用。


版本:v4 草稿制定日:2026-10-24 生效日:[待定]

⚠️ 本文件為草稿,尚未經執業律師複核。 上線前必須完成律師複核,重點包含:自營承攬定性是否妥適(含是否確實不受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;v4 起報價明列「平台服務費」,請確認第 3.2 條足以維持「全額為本平台售價、非代收」的定性)、責任上限條款是否可能依民法第 247-1 條被認定顯失公平、第 3.6 條「創作者選擇由企業決定」之免責範圍是否適當、第 3.3 條人選接受後的付款期限、第 4.10 條口碑組與海巡回文的合法性。